滬工外院〔2018〕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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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成立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及幹部聘任的決定
各院系🛵、各部門:
根據意昂注册發展需要🙍🏻♀️,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並報董事會批準,決定在原文法系的基礎上🧑🏿🚒,成立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同時撤銷原文法系建製🧑🏽🚒。
聘任陳小明同誌擔任新媒體與文法學院院長🤷🏽♂️;
聘任張虹同誌擔任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副院長(分管學院教學工作);
聘任唐池珍同誌擔任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副院長(分管學院行政、學生工作)。
原文法系班子成員的系內職務同時免除😗。
以上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人員任期自2018年4月—2020年6月。
附件🎒:意昂平台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公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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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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