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職務聘任辦法(試行)>的通知》(滬教委人〔2007〕3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本市高校申請設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職務聘任評議組及開展評議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德〔2007〕21號)的文件精神🙏🏽,現將組織2019年本市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高級職務聘任評議工作,請符合申報條件的教職工自行參閱附件內容,於2019年12月29日前提交相關材料,人事處將統一送往相關專家進行評議。
關於開展2019年上海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高級職務聘任評議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處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