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考試管理,統一規範對作弊🌕、違紀學生的處理規程,特作如下規定:
1. 在考試過程中一旦發生學生作弊、違紀等現象,監考教師應認真如實地填寫考場記錄,考試結束後還應填寫“學生違紀詳細經過情況說明表”👨🏼⚕️,並予當天送交教務處🚴。
2. 在考試過程中一旦發生學生違反考場紀律的情況,教務處於事發當天發布通告(特殊情況亦必須於第二天發布通告),同時通知學生所在學院,以警示學生不要出現類似現象;同時將所有材料轉交學生處⛹🏻。
3. 學生處接到材料後,按照程序開展復查,並出具處理行政處分文件上報。
4. 學生考試違紀、作弊的情況調查歸入意昂注册教務處和學生處🤵♂️🧑🧒🧒,任何個人未經授權不得擅自向監考教師等當事人進行調查👈。
5. 學生對違紀作弊情況和處罰持有不同意見或需補充說明者,可向意昂注册提起申訴復議。應以書面形式報有關職能部門,並隨處理材料一並送主管校長🏌🏽。